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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迫交易罪能否震慑旅游强迫购物?
如果各地都能严格执法、有案必立、有案必诉必审,旅行社、导游只要强迫购物便触到强迫交易罪的“高压线”,旅游强迫购物应该不会继续成为常态现象。
毫无疑问,这起案例将会对业界产生强烈震慑作用。导游强迫购物被判刑,不能只是导游们要吸取教训,更要倒逼旅行社改变经营理念、经营模式,解决好与导游的工资关系及其他利益分配,必须保证导游的工资和福利。
如果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以及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可能会构成强迫交易罪的。
强制购物是由贪婪、腐败和盈利动机等因素造成的。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游客在旅行的同时有权安全、舒适地游玩,不受任何强迫,尤其是购物。
2、国家旅游局一年罚没旅游企业违法所得多少?
哈尔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对导游商某某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两千七百八十元、罚款二万元,并吊销导游证的处罚。
行社有强迫消费,强迫购物,诱骗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行为,将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 顿。
第十八条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十四条 分社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未取得市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旅游业务的,由市旅游局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雪乡宰客店主:游客讹我。雪乡的旅游有多黑?你遇过吗?
然而,随着雪乡旅游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游客对此地的好奇心和追求新鲜感的心理,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宰客,给游客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
我还没有去雪乡旅游过,因此没有遇到过在雪乡被宰的情况,但是旅游景区都是相通的。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在有闲暇时间的时候,都会选择去一些比较好玩的地方,观赏一下风景,体验一下风土人情。
雪乡其实算得上是旅游zui佳之地,但是由于部分黑心商人和旅行社为了圈钱进行各种坑蒙*的伎俩,导致部分游客受到不可接受的伤害和创伤,所以也就形成了一定的惯性思维模式。 下看看以为真是的受*游客的遭遇就知道了。
此外,雪乡还保留了独特的民俗文化,游客可以体验到冰雪娱乐活动、冰雪美食等多种特色项目。因此,雪乡成为了吸引众多游客的热门旅游目的地。
这一趟行程下来,每个人没有个六七千起步根本玩不起,还要接受不好的服务态度,以后打死我都不会再去了,北方看雪景的地方那么多,没必要花钱找罪受。经过踩过的雷我总结出了,坑爹的景区一般都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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